资产营销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贵州蓝天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所在地: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石板镇合朋村(钢材市场内)
债权总额:14,060,811.46元
债权情况
截止至2024年6月20日,债权总额为14,060,811.46元,其中贷款本金9,355,673.42元,利息4,664,118.04元,其他费用41,020.00元。贷款方式为保证,保证人为贵阳钰天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贵州金石力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贵州金石力邦石材有限公司)、贵州合朋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贵州合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蒋顺成、曾铭晖、何定龙、蒋志军、刘有康、吴忠宝、葛书英、吴爱华、李贵友、覃国平、蒙庆宁等。目前已诉讼执行中。
企业概况
贵州蓝天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04月17日,法定代表人为吴忠宝,实际控制人为吴爱华,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20111594167069A,企业地址位于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石板镇合朋村(钢材市场内),为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为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经营范围包含: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承接钢结构设计、制作及安装,大型管道的焊接防腐工程,建筑工程;销售:钢材,五金电器,电线电缆,节能保温材料,办公用品,钢结构产品。)经营现状为存续,但公司停止经营。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为贵阳钰天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贵州金石力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贵州金石力邦石材有限公司)、贵州合朋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贵州合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蒋顺成、曾铭晖、何定龙、蒋志军、刘有康、吴忠宝、葛书英、吴爱华、李贵友、覃国平、蒙庆宁等。具体保证情况如下:
(1)贵阳钰天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02月13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位于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蔡家街39号云岩区中东街道办事处六楼,主要经营一般项目: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贵阳市范围内经营。主营: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及使用不高于净资产20%的自有资金进行符合规定的投资(以上经营项目,国家禁止限制的除外,涉及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
(2)贵州金石力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贵州金石力邦石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08月15日,注册资本1200万元,位于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石板镇合朋村贵州金石联创工业地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F-2号,主要经营一般项目: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房屋租赁;销售:石材、石材机械、石材辅料、建筑材料、五金机电;石材加工,石材机械加工,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及设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
(3)贵州合朋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贵州合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04月20日,注册资本18000万元,位于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石板镇合朋村村委会办公楼,主要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农业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种养殖技术的研究、农林开发及树木种植、农业信息咨询服务、农副产品的加工及销售、农业机械的销售、生态农业园的旅游与观光、开发;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与施工、电子商务、旅游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
(4)保证人蒋顺成、男、1963年2月18日出生,住所地贵阳市花溪区石板镇合朋村蔡冲路口组3,身份证号:520111196302181219。
(5)保证人曾铭晖、男、1965年2月4日出生,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合群路7号8楼5号,身份证号:522524196502041339。
(6)保证人何定龙、男、1961年1月7日出生,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21号附24号,身份证号:522421196101070812。
(7)保证人蒋志军、男、1979年4月12日出生,住所地贵州省开阳县金中镇金华村沙田,身份证号:522522197904127612。
(8)保证人刘有康、男、1963年12月2日出生,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溪大道北段548号,身份证号:520102196312022418。
(9)保证人蒙庆宁、男、1975年3月5日出生,住所地广西北流市民乐镇茶垌村双流江组20-2号,身份证号:452526197503050674。
(10)保证人覃国平、男、1974年10月2日出生,住所地广西宜州市安马乡拉稿村冲管屯85号,身份证号452702197410023319。
(11)保证人葛书英、女、1954年2月19日出生,住所地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泰南镇雨生村5组99号,身份证号:320911195402192523。
(12)保证人吴爱华、男、1974年12月1日出生,住所地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泰南镇雨生村5组99号,身份证号:32091119741201253X。
(13)另还有保证人李贵友(身份证号:520102196212307010),吴忠宝(身份证号:32091119530201253X),该两位保证人已去世,其保证责任的追偿,遵从法律相关规定。
资产亮点
该笔资产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虽大部分保证人已经停止经营,但保证人吴爱华、葛书英有部分偿还能力及还款意愿,具备一定的投资价值。
交易对象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2、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亦不属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不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
3、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其关联方及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委托的主体;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处置方式
公开竞价转让、债务重组、债务减免等。
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欢迎适格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债权资产具体内容以实际情况及档案(合同、判决、借据等)为准。
联 系 人: 张先生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851-86512673 86500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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